揚子晚報訊 (通訊員 周潔呂霞記者賈曉寧) 趙老先生今年70多歲,按說到了安享晚年,享受天倫之樂的年紀。但是,因為和老伴感情不和,又忍受不了繼子女的虐待,趙老先生毅然與一起生活了30多年的老伴離婚。這樣一個結果,難免令人唏噓。
  趙老先生30多年前喪偶,與現在的老伴結識並結婚。趙老先生當時喪偶無子女,但是老伴帶來了三個子女,都尚未成年。趙老先生當時40歲左右。把三個繼子女當做自己的親生小孩一樣來養,對孩子們都不錯。為了照顧這個家庭,趙老先生沒有要求老伴給自己再生孩子,只是努力付出對孩子好,希望自己的付出能得到回報,將來讓自己老有所養。
  但是,很多事都是事與願違,隨著年齡增大,趙老先生身體多病,需要人來照顧。這樣,他與老伴以及老伴的三個子女之間,就發生了越來越多的矛盾。久病床前無孝子,讓趙老先生心寒。去年趙老先生得了一場大病,趙老漢希望子女們能夠給予一定的經濟支持卻遭到子女的拒絕。更讓趙老漢無法容忍的是,子女們在面對老夫妻間的瑣碎矛盾時,對其只有惡語相向甚至無禮謾罵。看著別的老人享受著子孫繞膝的天倫之樂,而自己連有一個清靜的晚年都成了奢望,趙老漢再也無法忍受這樣的煎熬,向妻子提出了離婚。老人的要求隨即招來子女們又一輪惡語和辱罵甚至威脅。對於不能照顧自己的老伴,還有虐待自己的繼子女,趙老先生痛苦極了。無奈之下,老人找到社區司法所,要求法律援助,一定要跟老伴離婚。
  社區司法所在接到了老人的求助後,曾經多次試圖上門調解,但是無論調解員如何努力,由於牽扯到多方面的家庭矛盾,趙老先生始終和老伴與繼子女無法達成一致,而老夫妻間的感情也因此被消磨殆盡。為保護雙方老人的合法權益,司法所工作人員為趙老漢代書了訴狀,老人最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。一個多月後,趙老漢拿到了法院的離婚調解書,結束了這段讓自己倍感寒心的婚姻。而根據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》,調解員還教育了趙老漢的繼子女,對於他們精神上虐待老人,阻止老人離婚的行為進行了批評。由於趙老先生有一定積蓄,離婚後沒有對子女提出贍養要求,雙方都接受了這個無奈的結果。  (原標題:不滿繼子女虐待 7旬翁無奈要離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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